十三届全国三次会议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国民》。 《民》在总则部分明确,民事主体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权益受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人格权编还对严格规范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科研活动,加强隐私,性,以及其他关注的重要问题进行了。 比如,儿童的监护人在医学隔离等紧急情况下无法履行监护责任的,基层党委或民政部门必须承担起监护责任。 代表们表示,起草《民》并不是制定一部新的民法,而是将现有的民事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整合,在保持其一致性的前提下,根据新形势进行修订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