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际,市安监局(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期间会同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开展“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保险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入宣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全面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安,以《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的意见》为纲,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广泛安全知识,大力安全文化,全面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浓厚的氛围。 党的十九大、习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的意见》《乌鲁木齐市委 市人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道交通安全法》《消防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工会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救援知识。 (一)学习培训阶段(4月25日至5月6日):在本区(县)、本部门和企业内自下而上动员部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开展自学,组织专题培训、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活动,营造各级干部职工、企业员工积极学习安全知识的浓厚氛围。 (二)预赛选拔阶段(5月7日至6月5日):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区(县)、各部门自行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的预赛活动,根据预赛成绩选拔优秀选手,组建区(县)、部门、企业代表队参加市级层面决赛。 (三)决赛角逐阶段(6月中旬):举办全市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保险知识竞赛决赛活动,并组织对竞赛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选拔优秀选手组成参赛队伍参加自治区决赛。 1.必答题:每题20分,参赛选手按队伍及队内顺序每人1题,选手作答时其他队员不得提示和补充,否则视为答错,答对加20分,答错不得分。 2.抢答题:每题10分,可由获得抢答权队伍的任意一名队员答题,其他队员可作补充,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超时按答错计。主持人念完题目说“开始”后方可抢答,提前抢答扣10分,其他队伍可继续答题。 3.风险题:按照难题程度有20分、40分和60分三类,代表队可自行选择需要的分值并选择自己作答或指定其他队伍作答。如自己作答,答对加相应分数,答错扣相应分数;如指定其他队伍作答,答对该题队伍加相应分数,答错该题队伍减相应分数;选题顺序按本环节开始前分值从低到高顺序进行。 按照各队决赛实际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对前8个队伍给予励。其中,一等1个,二等2个,三等3个,纪念2个。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竞赛活动是今年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部署,通过层层筛选,确保把优秀选手选拔出来。市安委办将把此次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区(县)、各部门和企业要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参与到活动中来,充分利用本次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深刻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养,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 (三)认真汇总,及时。请各区(县)、各部门和企业务必于6月5日前将代表队组员名单和比赛的组织情况、参赛范围和人数及结果等报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乌鲁木齐县、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际,市安监局(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期间会同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开展“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保险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入宣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全面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安,以《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的意见》为纲,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广泛安全知识,大力安全文化,全面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浓厚的氛围。 党的十九大、习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的意见》《乌鲁木齐市委 市人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道交通安全法》《消防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工会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救援知识。 (一)学习培训阶段(4月25日至5月6日):在本区(县)、本部门和企业内自下而上动员部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开展自学,组织专题培训、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活动,营造各级干部职工、企业员工积极学习安全知识的浓厚氛围。 (二)预赛选拔阶段(5月7日至6月5日):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区(县)、各部门自行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的预赛活动,根据预赛成绩选拔优秀选手,组建区(县)、部门、企业代表队参加市级层面决赛。 (三)决赛角逐阶段(6月中旬):举办全市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保险知识竞赛决赛活动,并组织对竞赛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选拔优秀选手组成参赛队伍参加自治区决赛。 1.必答题:每题20分,参赛选手按队伍及队内顺序每人1题,选手作答时其他队员不得提示和补充,否则视为答错,答对加20分,答错不得分。 2.抢答题:每题10分,可由获得抢答权队伍的任意一名队员答题,其他队员可作补充,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超时按答错计。主持人念完题目说“开始”后方可抢答,提前抢答扣10分,其他队伍可继续答题。 3.风险题:按照难题程度有20分、40分和60分三类,代表队可自行选择需要的分值并选择自己作答或指定其他队伍作答。如自己作答,答对加相应分数,答错扣相应分数;如指定其他队伍作答,答对该题队伍加相应分数,答错该题队伍减相应分数;选题顺序按本环节开始前分值从低到高顺序进行。 按照各队决赛实际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对前8个队伍给予励。其中,一等1个,二等2个,三等3个,纪念2个。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竞赛活动是今年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部署,通过层层筛选,确保把优秀选手选拔出来。市安委办将把此次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区(县)、各部门和企业要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参与到活动中来,充分利用本次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深刻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养,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 (三)认真汇总,及时。请各区(县)、各部门和企业务必于6月5日前将代表队组员名单和比赛的组织情况、参赛范围和人数及结果等报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