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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曹妃甸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曹妃甸区实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11-2 18:15:54 人气: 标签:服务支持能力分析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充分发挥金融对曹妃甸区优化营商的作用,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向好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提高认识,切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充分发挥金融对曹妃甸区优化营商的作用,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向好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融要更好地支持曹妃甸区实体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曹妃甸区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重要时期。各金融机构要深刻领会经济金融的关系,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虚拟经济过度循环和膨胀,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要始终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和谐发展的,在支持实体经济中求发展,在提高支持实体经济的水平上下功夫。

  全面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全力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措施。

  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高度重视存款增长放缓约束,妥善解决资金来源与运用的矛盾,确保信贷总量与宣城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的运行规律相衔接,全年信贷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要围绕扩大内需、服务实体经济这一主题,积极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挖掘更多的有效信贷需求。商业银行分支行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通过业务创新试点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在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情况下,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和风险管控能力,合理安排流动性,保持信贷投放适度均衡增长,有效发挥“支农支小”的主力军作用。

  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将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定向支持”的要求,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准备金率、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再贷款、再贴现指标主要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专项用于引导和改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根据法人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水平、稳健经营和信贷政策执行情况,按照宏观审慎管理的要求,灵活运用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工具和优惠准备金政策,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强利率市场监测,稳妥推进利率市场化,引导金融机构对经济薄弱环节、民生金融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

  大力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大直接金融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着力推进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培育上市后备资源,积极引进风险投资,进一步推动辖区内更多企业上市。大力推进金融市场业务创新。力争在地方融资平台资产证券化、保障房承建主体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方面取得突破,使更多的金融市场创新业务在辖区落地。支持改制后的曹妃甸区农村商业银行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提高法人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的参与度,扩大银行间市场数量,更多地吸引全国金融市场资源服务曹妃甸实体经济发展。

  推动提升金融整体经营活力。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主要提供信贷支持向提供多种融资便利转变。力争引进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设立村镇银行等区域性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金融领域。推动现有各类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增加经营网点,努力增加金融供给。

  加大对“六大发展”战略实施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以中日产业园区建设契机,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各商业银行要以总行直贷、银团贷款等形式增强对大项目、大企业的融资服务能力,优先满足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要以打造现代产业聚集区为目标,重点加强对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金融支持。

  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拓展科技金融,加强与科技、农业技术管理部门合作,创新科技贷款体制机制,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化。加大对汽车及零部件、新型建材、LED等主导产业的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升级和科技创新,提升辖区产业竞争力和经济发展潜力。加大对服务外包、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业等的金融支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加大对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减排技术等方面的信贷支持。。

  全力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要求,找准定位,把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作为工作重点,确保“两提升、两高于”,即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全部企业贷款中的比重均不断提升,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均高于全部企业贷款增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扎实做好小型微型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1〕195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利率定价机制,主动让利企业,尽可能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对符合信贷条件和转型升级要求、但因外部原因导致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小微企业,要及时满足其资金需求,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滥收费、不附加贷款条件。加快发展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创新,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积极开展存货、仓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商位使用权等质押贷款业务,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抵押物范围。

  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曹妃甸区委、区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全面改进和加强“三农”金融支持工作,进一步扩大支农信贷投放,确保涉农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其全部贷款增速。加强对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支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切实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快步伐。从现代农业出发,优先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科技先导型龙头企业的有效信贷需求,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生态持续能力。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强资金调配,简化贷款程序,缩短贷款时间,开辟农户贷款“绿色通道”,减少广大农户贷款的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

  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服务,主动为实体经济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金融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银团、并购、保理等融资业务,发挥财务管理和咨询的作用,广开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积极争取信托公司通过集合债权信托、股权信托、项目信托等方式,引导外部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要防止以规避监管为目的和脱离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创新”。

  着力提升民生金融服务水平。各金融机构要树立“普惠金融”,充分重视金融需求,推动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据城乡居民消费特点,开发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多元化消费信贷产品,推进特色旅游、居家养老、休闲文化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消费信贷。加快发展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创业贷款业务,采取多种抵押方式,支持创业富民。积极开办针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妇女、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等的小额贷款业务,扩大小额贷款的覆盖面。

  做好对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正确理解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积极支持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合理增长,促进扩大有效供给,防止在供给预期方面形成房价反弹压力。深刻认识首套住房贷款对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从审批时间、利率水平、贷款条件和满足程度等方面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1〕193号)谢霆锋背后的故事要求,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合理配置信贷资金,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采取多种融资模式,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结合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和危旧房建设,加大对曹妃甸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金融支持力度。

  加大外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外汇资金内部集中管理、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和境外放款。进一步扩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个人本外币特许兑换机构的覆盖范围。

  不断提升贸易外汇管理便利化水平。以便利经济主体的生产经营为根本,服务和促进涉外经贸活动。结合地方实际,制定进一步稳定外贸增长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的具体实施意见和细则,切实把相关措施要求贯彻到外汇管理和服务的日常工作中,支持和推动辖区涉外经济克服当前困难,稳定增长,协调发展。

  努力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跨境人民币政策宣传和培训,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加强跨境人民币结算管理与外汇管理的沟通与协调,适时出台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激励措施,有序推进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加强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的监测和监管,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监测分析工作机制。

  提升征信系统服务效能。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应用服务范围和覆盖面,逐步将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公司等融资服务机构接入征信系统,降低融资服务机构的信用风险。整合金融行业信息资源,搭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机构评级为先导,加快推动信用评级市场规范发展。积极开展动产融资业务推进活动和征信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发挥征信改善地区金融生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重点打击侵害实体经济的洗钱犯罪活动。加大反洗钱调查力度,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重点打击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侵害实体经济的洗钱犯罪活动。各金融机构要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加大反洗钱监测分析报告力度,与有关部门一道共同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企业、项目信息库和信息发布平台,通过联合举办银企洽谈会、融资推进会等形式,促进银企对接,共同营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加强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密切关注影子银行体系和实体经济风险对金融体系的影响,防范跨行业、跨市场风险,防范非正规金融及其他相关领域风险向金融体系传导。增强风险监测评估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强化对银行、证券、保险业日常风险监测。继续开展银行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并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为现场评估的重要内容。

  加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各金融机构要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及时报送各类重大事项与重要信息。敏锐观察和分析曹妃甸实体经济发展形势,密切监测分析经济金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加强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强化资金用途监管,切实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民间借贷、股市等领域,确保信贷资金真正用于实体经济。

  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机制。各金融机构应有专门的机构与人员,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测,定期总结并向人民银行报送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开展情况。推动并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与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在产品开发与销售中应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强化信息披露与风险义务,按收集和使用金融信息。

  与金融消费者共同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合理设定利润增长目标,完善考核机制,根据经济主体的风险状况确定合适的贷款利率浮动水平。要减少各类不合理的收费,不该收的费用不收,能减免的尽量减免,尽可能减轻金融消费者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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