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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明园家缘家具有限公司被罚款 25 万元

作者:佚名 来源: 日期:2024-12-11 5:33:23 人气: 标签:家具公司新闻

  金融界消息,近日,赣州市南康区明园家缘家具有限公司因厂区内面漆喷房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废气治理设施处于未状态,废气治理设施供电箱积灰严重,现场询问正在作业的喷漆工人发现其并不清楚如何废气治理设施,导致作业时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排至外。涉嫌未按照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被赣州市生态局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据公告内容,厂区内面漆喷房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废气治理设施处于未状态,废气治理设施供电箱积灰严重,现场询问正在作业的喷漆工人发现其并不清楚如何废气治理设施,导致作业时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排至外。涉嫌未按照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

  赣州市南康区明园家缘家具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生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构成了违规行为。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凭缴款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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