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和罗马尼亚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四十二届例会议定书》、《中华人民国和保加利亚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十五届例会议定书》,拟于2018年分别召开中罗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43届例会、中保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16届例会。现开始征集相关例会交流合作项目。 (一)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装备)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中罗(马尼亚)例会交流项目重点征集领域为:农业、卫生、和信息通讯技术等,但不局限于上述领域;中保(加利亚)例会交流项目重点征集领域为:生物技术、可持续农业、信息与通讯技术、能源与环保、医学、化学与化工、物理科学、技术科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但不局限于上述领域。 (一)中国科技部和罗马尼亚研究创新部、保加利亚教育科学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外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1.“间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推荐部门是指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中央级研究院所可直接申报项目。 (三)申报单位需发送以下电子版材料至邮箱邮件主题请分别注明“申报中罗或中保科技例会交流项目”: 对于被列入中罗、中保例会议定书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二)项目执行通知将于本届例会结束后发送至各项目推荐部门,由各项目推荐部门通知项目执行单位。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