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月30日前不报年报,济宁高新区企业银行贷款受影响 1月1日起,各类市场主体应主动报送上一年 1月1日起,各类市场主体应主动报送上一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未在6月30日前按期报送年报的企业,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面临市场准入、银行贷款、信用受损等问题,连续3年未进行年报公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所谓各类市场主体具体是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的工作人员翟亚楠介绍,年报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市场主体的义务。 凡于2017年12月31日前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需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除可以网上进行报送公示外,还可选择前往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现场报送纸质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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