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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7点:打车遇4情形可拒付车费 12种职业未来或将消失2014年11月19日星期三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4-11-19 0:29:09 人气: 标签:行业新闻

  青岛打车遇4情形可拒付车费 出租私自揽客最高罚两千【详细】

  明年起,出租车违章处罚将有新规了。记者11月11日采访了解到,《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由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强化了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同时鼓励发展电召及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根据该“”,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支付费用。

  这四种情形包括:

  (一)驾驶员不按照使用计价器,或者计价器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

  (二)驾驶员不按照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三)驾驶员因发生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

  (四)驾驶员按接受刷卡付费的。

  针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设施设备的配备要求、服务标准以及行为准则也作出了全面细化要求,同时要求经营者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落实驾驶员休息权,依法保障驾驶员权益。

  “”提出,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租汽车服务。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使用节能环保车辆和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无障碍车辆。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

  (一)做好运营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备足零钱;

  (二)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三)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及使用空调、音响、视频等服务设备;

  (四)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七)随车携带道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摆放、粘贴有关证件和标志;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九)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在非指定区域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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