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云南省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为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经分析研究,云南省财政厅积极调整资金支出结构,从2014年省级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00万元,对在首家小微金融交易试点机构——昆明小微企业金融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成功融资的小微企业给予2%的补贴(其中,费补贴1%、融资服务费补贴1%),补贴通过昆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直接兑付到企业。目前,已对符合补贴条件的126户小微企业给予“两费”补贴,涉及贷款50843万元。该补贴政策使受惠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从年化利率18%下降到16%,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压力。 |